根据原劳动部《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劳培司字[1997]52号)的要求,职业技能鉴定化妆师考评人员,现以接受报名,请报考人员带齐相关证件到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二楼,植丽素美容化妆学校报名登记。

报名条件:持有国家劳动部颁发的化妆师高级职业资格证书
报名日期:截止到6月10日

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登记表(点击链接下载表格)data/2007/g/www.gz0111.com/File/20100526152513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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